上医合作伙伴

发布日期:2024-10-25 16:05:00

《黄帝内经》中指出,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这句话强调了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认为医术高超的医生应该在疾病发生之前就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调理,即为上医。

为加快上医事业的开展,进一步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学,倡导大医精诚的医学风气,充分调动基层、民间中医药工作者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在全国范围建设一支有影响力的高水平“上医专家队伍”,充分利用北京上工苑中医门诊上医特色医术传承人才、中药特色医术传承人才、上医骨干人才等优势,积极加大民间、基层上医医疗人才挖掘、传承、培养、规范力度。“传承上医文化,享受健康生活”,现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北京上工苑上医合作伙伴”。

入选上医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医德高尚,获得社会广泛赞誉。近五年未发生医疗技术事故或因医德医风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

2.热爱和致力于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事业,身体健康,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且目前仍然坚持临床(每周不低于半天门诊)。精通中医药理论,在继承开展中医药学方面有独到见解和造诣,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独到。

3.有丰富的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独到的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并有充分的客观依据,在国内或所在市、县中医药界具有较高威望,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

4.对中医药传承和开展作出重要贡献,无私传授自己的学术思想和技术经验,积极培养学术传承人。

5.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班指导老师、本地区(省、市、县)重要流派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国家歧黄学者、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 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核心成员、中医药领军人才、中药非遗传承人、省市级“省级名中医”、所在市县的“县区级名中医”或者“系统名中医”。

入选上医合作伙伴的权力和义务:

1.荣获北京上工苑中医门诊部在该辖区内唯一“北京上工苑上医合作伙伴”,并授予牌匾和证书。

2.经考核合格,在该辖区内授予唯一“北京上工苑上医”称号。

3.有权参加北京上工苑中医门诊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名师指导、全国上医文化论坛、上医沙龙、学术交流等活动。

4.作为当地唯一“上医”,在北京上工苑网站向全国宣传、推广您的医术特色、专项治疗、擅长领域。

5.推荐疑难杂症病人到北京上工苑中医门诊部医治。

6.接收北京上工苑中医门诊部推荐的病人。

7.自愿参与北京上工苑中医门诊部物料等的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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